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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申请延期缴纳省直社保费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0-19 14:28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365-体育在线(大企业局) 字号:

(一)业务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济困难的缴费单位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省直社保费,批准期限内交清免征滞纳金: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交应缴的省直社保费的;

2、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资金总额都不足以缴纳当期的省直社保费,但能够提供担保,价值超过申请延期缴纳的省直社保费。

(二)业务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第六十三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粤府【2001】1号)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3号)

(三)办理条件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交应缴的省直社保费的;

2、 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资金都不足以缴纳当期的省直社保费,但能提供固定资产质押担保,价值超过申请延期缴纳的省直社保费的。

(四)办理流程

缴费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办税大厅申请,受理后提交规费科审核。

(五)提交材料

所有纸质资料如一份有多页的,单位提供的需首末两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个人提供的需每页签名确认。

符合“办理条件1、” 的需提交:

1、 延期缴纳省直社保费申请,必须明确因何种原因造成单位营业困难;

2、 单位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符合“办理条件2、” 的需提交:

1、 延期缴纳省直社保费申请,必须明确因何种原因造成单位营业困难;

2、单位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缴费单位所有银行账户最新(至申请所属期)对账单;

4、用于质押担保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六)受理地点:十楼办税服务厅

(七)办结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八)咨询电话:12366-2, 38832000

(九)查询网址:http://www.ahxhsl.com/

(365-体育在线《省直社保费门前业务指引》2017年10月版,此前版本如与此版本内容不符,以此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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