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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0-19 14:33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365-体育在线(大企业局) 字号:

(一)业务范围

1、企业未参保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宗教教职人员、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须经省社保局审核确定应缴费金额后,方可到直属分局进行清缴。

2、符合条件的并且从未参加省直社保养老保险的,由省社保局直接办理增员并审核确定应缴费金额,无须到直属分局增员。

(二)业务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粤府【2001】1号)

(三)办理条件

已经获得省社保局审批同意进行一次性补缴业务的人员可以到我局办理。

(四)办理流程

缴费人应先向省社保局申请一次性补缴业务,经省社保局审核同意并核定应缴费额后到我局办税大厅办理缴费手续。2017年9月1日后,缴费人须带“银联”标示的银行卡在我局征收大厅进行POS缴费。(提醒:各商业银行的“银联”卡对单笔刷卡一般都有限额,如缴费金额大于限制刷卡金额,可与开卡银行协商调高限额。如无法调高请改用其它方式缴款。)

(五)提交资料

《一次性缴费审核表》(省社保局提供,地税存联)。

(六)受理地点:十楼办税服务厅

(七)办结时限:当天办结。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八)咨询电话:12366-2, 38832000

(九)查询网址:http://www.ahxhsl.com/

(365-体育在线《省直社保费门前业务指引》2017年10月版,此前版本如与此版本内容不符,以此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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